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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鱼我所欲也》教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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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鱼我所欲也》教案              Empty 《鱼我所欲也》教案

帖子  张薇 周四 六月 30, 2011 3:02 pm

1、本文的论点是什么?怎样提出来的?为什么不直接提出来?
论点是:“生,亦我所欲也,义,亦我所欲也;二者不可得兼,舍生而取义者也。”这个论点是由“鱼”和“熊掌”的比喻引出来的。先设比喻而后提出论点,这是因为“鱼”与“熊掌”是人人皆知的美味,而“熊掌”是其中更为美者。二者不可兼得,取其中最美者合乎情理也符合逻辑。由此及彼,由浅入深,引出“生”与“义”的论题来,自然,明晓。
2、文中运用了那些修辞手法?
文中的比喻、对比、排比的修辞方法,加强了说理的逻辑性。
  比喻:“舍鱼而取熊掌”是一个巧妙而贴切的比喻,它恰当地说明了在人们所喜爱的两件事物不能同时兼得的情况下,就必须择优而取。“一箪食,一豆羹”也是比喻,说明饮食对饥饿者虽然重要,但不合乎礼义也宁死不食,从而证明了“义”重于“生”,突出了主题。
  对比:生和义比。义比生更可贵;死与不义比,不义比死更可恶。又用假设方式与事实作对比,赞扬了舍生取义的人。最后用“不食嗟来之食”与“不辩礼义而受万钟”作对比,赞扬了舍生取义的精神,批判了那些只贪图荣华富贵而不顾礼义廉耻的权贵们,起到了突出中心思想的作用。
  排比:通篇皆是。既有助于逐层深入分析,又能增强文章的气势和论辩力量。
3、“此之谓失其本心”中“本心”具体指什么?这与“舍生取义”有何联系?
   “本心”具体指“羞恶之心”,“义”产生于“羞恶之心”,有“羞恶之心”,才会按“义”的原则行事,才有可能在关键时刻舍生取义。
4、本文运用了哪些论证方法?
    ①用比喻论证法提出论点。文章一开头,就提出“鱼”和“熊掌”都是好吃的东西,但如果两样不能同时得到,那就舍鱼而取熊掌。接着,提出“生”和“义”两样都很贵重,
    ②用正反对比的论证方法,显出两类不同的人,有的能保持本心,有的则失去本心。
5、我们该如何评价《鱼我所欲也》一文的思想内容?
  义的价值高于生命,人应该有舍身取义的精神,这一观点在战国时代有积极作用,对后世知识分子的精神修养也有极好的影响。如苏武、岳飞、邓世昌、朱自清、闻一多。但孟子“舍生取义”的观点的根据是唯心主义的性善论,他的说理仅止于是否丧失“本心”,有明显的局限性。



一、检查课文背诵情况
二、导入新课学习  上节课,我们已翻译了全文,疏通了文意。这节课,我们将进一步探究文章的主要内容,文章主题和写作特色。
1、分析第一段:
⑴ 学生划出层次,教师点拨可以分成四个层次。
讨论并归纳:
第一层(“鱼,我所欲也”──“舍生而取义者也”)。第一句话以鱼和熊掌比喻“生”与“义”这一对概念。鱼是美味,人人可食;熊掌也是美味,但其美远远胜过鱼,且不易得,因此舍鱼而取熊掌。孟子以鱼喻“生”,以熊掌喻“义”,形象地区分了“生”与“义”的价值高下。第二句是由第一句的设喻引出来的论点:“舍生而取义者也”,这是本文的主旨。
第二层(“生亦我所欲”──“故患有所不辟也”)。从正面阐述,说人们把“义”的价值看得高于生命,所以不能苟且偷生,宁愿赴死也不愿行不义。这里所说的“甚于生者”就是指“义”,“甚于死者”就是“不义”。
第三层(“如使人之所欲”──“所恶有甚于死者”)。正反对比,进一步阐述“义”重于“生”的道理。先从反面论述,用两个假设复句反问,如果人只是欲生恶死,那就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;接着用“由是”开头的句子做正面论述,说明事实上人能不贪生,不避患;最后用“是故”两句得出结论,证明“所欲有甚于生者,所恶有甚于死者”,因而人能舍生取义。     第四层(“非独贤者”──“贤者能勿丧耳”)。这句话运用了递进论证法,前文已论证“义”字的存在,这里使主题升华,证明“义”字不只是少数贤者具备,而是人人皆具备,它似乎成了一种充塞天地之间的正气,无处不有,只是贤者更能保持罢了。
⑵ 纵观第一段,作者运用了哪些论证方法?
讨论并归纳:
比喻论证、对比论证(正反论证)
⑶ 教师小结本段:
孟子认为人的本能固然是求生而恶死,但世上还存在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。也存在比死亡更可怕的东西,那就是“义”与“不义”。“义”是人类最宝贵的一种品德,为了“义”,人们可以不避祸患,直至献出自己的生命。一个真正的人,决不能因贪生怕死而行不义之事。孟子从“性善说”出发,认为人生来就具有羞恶之心,这是一种善心,它可以帮助人们在“义”与“不义”之间作出正确的选择。
2、分析第二段:
⑴ 根据教师提示,学生把本段可分为三层。
讨论并归纳:
第一层(“一箪食”──“乞人不屑也”)。从正面举例,以“一箪食,一豆羹”为例,“呼尔”、“蹴尔”而与之,则“行道之人”与“乞人”也不屑接受,这就是“羞恶之心”。以食“嗟来之食”为“羞’,这就是“义”的观念。
第二层(“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”──“所识穷乏者得我与”)。从反面举例,说明不辨礼义而收万钟之禄,是失其羞恶之心,是为求“宫室之美,妻妾之奉,所识穷乏者得我”这些比生死都轻的身外之物,这样的做法,不过是见利忘义。
第三层(“乡为身死而不受”──“此之谓失其本心”)。运用排比句,以“乡”与”今”对比,指出为得到宫室之美、妻妾侍奉、穷人感激而见利忘义,就是丧失了“本心”。结尾一句话,归纳了此段,照应了开头,这“本心”就是“羞恶之心”,就是“义”。
⑵ 在本段中,作者又运用了哪些论证方法?
讨论并归纳:举例论证和正反对比论证
⑶ 教师小结:
本段运用了举例论证和正反对比论证。作者将“一箪食,一豆羹”与“万钟”作对比。按财富的数量来说,“万钟”自然是多的,但是“万钟”决定的是“宫室之美、妻妾之奉、所识穷乏者得我”,而“一箪食,一豆羹”决定的却是生命,自然要比“万钟”更重要。然而,无论是“万钟”’,也无论是“一箪食,一豆羹”,与“义”字比较起来都是次要的。两次举例及在举例中对比论证法的运用,再一次深刻地论证了“舍生取义”这一论点。
三、延伸思考
思考、讨论:
在几千年前,孟子就提出了“鱼和熊掌不可得兼”的问题和应当“舍生取义”的观点,那么在我们现代社会,面对愈来愈多的诱惑,面对人生的各种考验,我们应当做出怎样的选择呢?四、教师总结全文
1、 文章主旨:
本文是一篇论述道德标准和政治节操的说理散文。作者以严肃的态度,庄重的言语,阐述生死与“义”的关系,指出“义”的价值高于生命。一个正直的人,有道德修养的人,应当为义而生,为义而死,在必要时要“舍生取义”,而不能“见利忘义”。不辨礼义而贪求富贵的行为是不足取的。
2、 写作特点:
⑴ 议论严密,层层深入:文章围绕“舍生取义”的中心论点立论,从正面论述生死与“义”的关系,指出舍生取义是人的本心;从反面论述见利忘义是丧失人的本心,从而再次重申文章论点。结构严谨,层层深化。
⑵ 善用比喻:开篇以鱼和熊掌设喻,引出中心论点。第二段以“行道之人弗受”,“乞人不屑”比喻守义不辱,形象生动。
⑶ 善用对比:第一段正反对比阐述“义”重于“生”的道理,从反面假设推理,又从正面事实说明人能不贪生,不避患。第二段举例论证,以正反两个事例进行对比,说明人们对待利欲引诱的不同态度,批判为追逐个人名利而丧失羞恶之心的人,重申中心论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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